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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人 请注意!近期办理这些业务,可以“不见面,网上办”!

厦门日报社/ 厦门日报 2020-02-21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市一些窗口业务、现场接待等暂停或暂缓部分事项可以在网上办理




厦门日报社
电话就能订报、登广告

特殊时期

想要登广告、登公告、订报纸怎么办?

即使不见面

这些事在家也能轻松办



疫情期间,投递员将采取“无接触式配送”,将报纸投递至报箱或者保安处等。避免面对面取报,是为了尽可能降低人传人的风险,保护您和投递员的安全。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局
暂停接待来访群众





市纪委监委
暂停接待群众来访


即日起,市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接待群众来访,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和上级有关指示要求另行通知。


暂停接待群众来访期间,欢迎群众通过来信、来电和网络反映信访举报问题。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要求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行为,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制造、散布、传播谣言等干扰防控工作大局行为,漏报、瞒报、谎报疫情信息等弄虚作假行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渎职,贪污、截留、私分、挪用救援款物等违纪违法问题以及其他紧急信访举报事项,可第一时间拨打12388检举举报电话反映。


举报电话:12388

举报网站:

https://fujian.12388.gov.cn/xiamen/

来信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61号 厦门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361018




市信访局
暂停接待群众来访


为落实党中央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防控安排,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国家信访局和省信访局关于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的通知要求,现将疫情期间群众来访接待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市信访局、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区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接待群众来访,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二、提倡通过政务热线、网上信访、市长信箱、微信公众号、来信等非接触方式反映信访诉求。


政务热线:12345


网上信访:厦门市信访局官方网站——网上信访——我要写信


市长信箱:厦门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厦门市市长信箱——我要写信


微信公众号:厦门信访——网上信访——我要写信


来信:厦门市信访局,地址:思明区湖滨北路67号,邮编:361012





全市法院
暂停现场立案来访接待等


2月3日起,全市各法院立案、诉讼服务和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暂停现场立案、诉讼服务和来访接待工作,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另行通知。


需要到市两级法院立案的市民,请通过福建移动微法院、福建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厦门金融互联网+诉讼服务平台(仅针对金融诉讼案件)进行网上立案,邮寄书面材料请根据相关法院的要求办理。不便网上立案的市民也可选择邮寄方式立案并说明原因。需要开具生效证明的厦门律师请通过律师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其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通过邮寄方式提请。需要联系法官、查询诉讼进展、咨询诉讼事项等诉讼服务的,请拨打0592-12368诉讼服务热线联系办理。申请再审的市民请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材料。申诉信访的市民请通过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或者邮寄方式提请。




市财政局
行政审批网上预审双向邮寄


多走网路,少走马路。厦门市财政局2月3日正式发出通知,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办理方式采用网上预审、双向邮寄方式


市财政局表示,即日起,申请人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申报预审通过后,可将材料邮寄至厦门市财政局审批窗口(地址:厦门市湖里区禾山街道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B厅市财政局窗口,电话:0592-7703815),并附上收取审批结果的详细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准确信息。该局审批工作人员收到材料审核通过后,将采取快递送达方式,将办理结果邮寄给申请人。


申请人可登录厦门市财政局官网http://cz.xm.gov.cn,查询网上可申报事项清单。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到窗口办理的,请提前通过电话预约,预约咨询电话:0592-7703815。





全市公安交通
管理窗口暂停现场服务


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即日起,全市公安交通管理窗口暂停现场服务。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发布的相关调整措施与此次不一致的,以本次调整为准。交警部门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适时恢复窗口现场服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全市车管所、各辖区交警大队暂停现场办理机动车登记、非机动车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管理业务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此外,各辖区交警大队办公场所内设置的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点同步暂停服务。对不能按期参加机动车驾驶证考试、换证、审验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的,允许延后办理。已经预约办理相关业务的,统一取消预约(其中,取消预约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的,不计入考试次数,不影响下次预约排序时间)。


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发现的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一年内(未注销)、逾期未参加审验,以及机动车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在本市有五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记录未接受处理等情形,将予以口头警告,暂不实施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措施。


记者还从厦门高速交警支队获悉,全省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已暂停业务办理。其中营运车辆交通违法处理2月10日起恢复,其他业务恢复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这期间,如发生轻微车辆损失事故,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事故快处功能在线快速处理。


与此同时,需要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申请行政复议或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的,建议以来信方式邮寄办理(邮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8号,邮编:361004)。有相关业务办理需求的,可登录福建公安交通综合应用服务平台(https://fj.122.gov.cn)、“交管12123”“福建交通罚没”App等自助业务平台在线办理。





厦门出入境
暂停办证大厅窗口现场服务


日前,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发布通告,暂停镇海路和五缘湾办证大厅的现场服务,具体开放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暂停现场服务期间,申请人如遇特殊紧急事由,确需紧急申请办证或领取证件的,可以拨打电话咨询、预约,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将开辟绿色通道予以个案处理。通告中公布了咨询、预约电话:镇海路办证大厅为0592-2262203、0592-2260010,五缘湾办证大厅为0592-2262815。


此外,记者从市外办了解到,将暂缓安排2-3月因公临时出访。确因工作需要安排出访的,应与邀请方确认邀请是否有效,并关注使领馆签证政策变化和出访国、搭乘航班是否实施限制等,个案报批。同时,市外办出入境办事大厅拟于2月3日起推出“互联网+快递”工作模式,积极协助疫情防控工作。相关办事指南请咨询2856127、2856125。




市生态环境局
车辆环保审核请上网申请


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目前,包括环评审批、二手车转移登记环保审核、新车注册登记环保审核以及危险废物运输处置等在内的39项审批服务内容,都可以在网上办理,审批结果将通过电子邮件、快递等方式免费送达申请人。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办事群众可以登录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http://sthjj.xm.gov.cn/),在首页点击“网上办事—办事指南”,转接到“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对应的厦门市生态环境局网上办事页面;在该页面右上角点击“服务地切换”,还可以进入相应的驻区局网上办事页面。此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可以直接登录http://218.66.59.97:8096/REG/,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登录http://112.111.45.121:8080/。


对于那些通过网上申请有困难的群众,市生态环境局表示也可以将申请材料邮寄至市、区审批服务中心窗口,由工作人员进行办理,办理结果可免费快递送达。


咨询热线:

市生态环境局 7703794

思明生态环境局 5925079

湖里生态环境局 5383520

集美生态环境局 6195299

海沧生态环境局 6803003

同安生态环境局 7558569

翔安生态环境局 7614869





市建设局
电子投标文件无需现场解密

市建设局于近日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间招投标活动新措施,进一步简化了招投标活动的相关程序。


根据相关通知,确需在疫情防控期间进行开标评标活动的,应采取以下措施:实施电子化招投标的招标项目,要求对电子投标文件实施线上解密,无需招标人代表到交易中心解密或参加开标;纸质投标保函的递交方式也有所调整——投标人以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投标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


其次,取消勘察、设计招标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到开标现场的规定,取消项目负责人现场验证环节;在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关于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统一实行线上投诉——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的“投诉信息”栏填写投诉;在办理中标环节,招投标监管部门不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无投诉相关证明材料。对于已发布招标文件的项目,招标文件内容与上述规定事项不一致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过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文件答疑纪要予以调整(无需顺延截标时间)。




市市场监管局
商事主体注册登记网上办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级审批服务窗口2月3日起暂停窗口现场受理业务,申请人可通过“网上办”“邮寄办”的方式,在网上办理审批服务事项。窗口现场服务恢复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据了解,目前我市各类商事主体开办登记已经实现全程网办,申请人不需到现场,无需提交纸质材料,通过“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网上审批系统”提交审批,通过后即可领取营业执照。针对仍需提交纸质材料的包括企业变更登记、食品药品证照审批等办理事项,市场监管部门也推出了“邮箱预审+双向邮寄”的应急办理模式,即在已有网上审批系统的基础上,开通“预审邮箱”,接受申请人发送的经过涉企人员(机构)签名盖章的全套申请材料扫描件。需要注意的是,待预审通过后,须将申请材料原件及证照寄送至登记窗口办理。工作人员审批完成后,会将新办理的证照、文书采用免费邮寄的方式送至申请人手中。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网上办”“邮寄办”事项目录及申请指引,可以登录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s://scjg.xm.gov.cn/)查看。


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和生产备案

“不见面”审批


市市场监管局注册审批处近日采用“不见面”审批模式,开通“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和生产备案,为我市医疗器械企业及时开工生产、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足马力,满负荷生产”的指示要求保驾护航。


近日,厦门致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就“核酸提取试剂、一次性病毒采样管”的产品备案提出咨询,注册审批处在1个小时内办理了上述两个产品的备案。




市税务局
办税缴费,线上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就进一步做好税务系统防控疫情工作发出通知,明确将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4日。记者从厦门市税务局了解到,该局已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假期延长及时调整预约办税时间设置,并通过门户网站、微信等渠道,对外发布防范病毒传播办税提醒,提倡涉税事项“不见面,网上办”。


税务部门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大力倡导纳税人采用“网上申领、邮寄配送”或自助终端办理的方式领用和代开发票;对必须上门的,引导纳税人采用预约办理,减少现场滞留时间;对已预约1月31日和2月1日办税的纳税人,电话联系帮助其完成线上办理,或协助调整预约时间;对影响企业生产经营,且不能远程办理的复杂事项,纳税人可以拨打12366热线预先登记,由12366人员将办税诉求转达相关部门,千方百计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市住房局

45项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其余双向快递办件


记者从市住房局获悉,为应对疫情防控形势、做好审批服务,市住房局72项审批服务事项中45项推行全程网上(包括手机、自助机)办理,其余推行双向快递办件,以减少现场办件人流


市住房局建议市民优先采用网上申报方式办理业务,尽量避免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现场办理。


原需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交件或需审验原件的申请事项,可在与市住房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后(市住房局综合窗口0592-7703203;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0592-7703211、7703212;市住房保障中心窗口0592-968383),选择“快递寄送申请材料”(寄件邮费自付),EMS工作人员可上门收件,市住房局审批后将结果证照通过EMS送件上门(邮费市住房局承担),全程不用跑腿。


各类网上申报途径及网址:

●网上办理

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厦门分厅-市住房局

网址:

http://xm.zwfw.fujian.gov.cn/dept-serve/index?userType=3


选择”厦门市住房局”或“厦门市住房局(住房保障中心)”、“厦门市住房局(房屋事务中心)”、厦门市住房局(公积金中心)。


●手机办理(仅限公积金业务)

企业和办事群众可通过下载安装闽政通APP、公积金移动端、市住房局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城市服务等进行手机办理。


●自助机办理(仅限公积金业务)

e政务申报指引

第一步:通过微信搜索小程序“厦门e政务”。

第二步:在“厦门e政务”小程序上查询站点分布情况和可办理的事项,前往距离最近的e政务自助机进行事项办理。


针对具体业务,市民可以登录市住房局官网,根据《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住房局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推荐办事方式一览表》中对应审批事项的办理方式按图索骥,并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准备申请材料,选择网上申报或邮寄申报。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不动产登记业务全程网办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醒广大市民,防控期内尽量减少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大厅办理业务,并整理了一份不动产登记业务“不见面”办事指南。


若市民要办理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不动产抵押权注销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注销登记4项业务,且抵押权人属于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设立的不动产抵押登记“便民服务处”的金融机构范围,可就近在“便民服务处”通过“不见面办理”的全程网办方式办理。


若市民要办理合同登记备案、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中的商品房分户登记3项业务,可统一委托开发企业代理申请,无需亲自到办事大厅办理。若无法委托开发企业办理,建议疫情缓解后再至办事大厅办理(拆迁安置房参照办理)。


若市民要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二手房买卖)的合同网签业务,建议就近通过有网签资格的经纪机构提交,尽量减少在办事大厅的等待时间。


此外,对于确需到办事大厅办理业务的市民,建议至少提前一天通过互联网或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



市职工服务中心
各窗口暂停办理业务


记者从厦门市总工会获悉,从即日起,市职工服务中心各窗口暂停办理业务,市图书馆职工服务中心分馆闭馆


因特殊情况确有必要到服务中心办理的业务,请提前一天与服务中心取得联系。


办理信访业务事宜,可通过拨打“12351”职工服务热线咨询、反映相关问题;或者将相关电子版材料发至xm12351@126.com;也可通过邮寄相关材料至厦门市湖里区华光路2号职工服务中心维权帮扶部,电话:12351;如果需要办理医疗互助保障业务,参保或续保的单位,由相关单位经办人员通过邮箱方式:ylhz001@163.com,向职工服务中心上报电子版名单及转账凭证。


具体手续待公告解除后统一通知办理,不影响各单位正常参续保。职工申领互助金,《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申请、变更、年检等事宜,由单位经办人员以快递邮寄方式向职工服务中心申请。


关于“平安返厦”交通补助时间及线上申请办理时间将视情延后。


此外,会员线下人员密集型活动全面停止。



厦门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

厦门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谭心怡 何无痕 许晓婷 黄璜 江海苹 程午鹏 袁舒琪 陈泥 黄语晴 通讯员:厦法宣 娇轩 刘武峰 李剑婷 邱雄飞 郑倩 廖罗华 肖雨 徐然 宋炯耀 王夏儿 综合厦门人大视界、厦门信访

厦门日报社全媒体编辑:曾欣悦 值班主任:蔡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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